⒈ 即灶戶。
⒈ 即灶戶。參見“灶戶”。
引《清會(huì)典·戶部三·尚書侍郎職掌五》:“凡民之著於籍,其別有四:一曰民籍,二曰軍籍,三曰商籍,四曰灶籍?!?br />原注:“灶戶即為灶籍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