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舞文玩法”。
⒈ 亦作“舞文玩法”。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。
引《史記·貨殖列傳》:“吏士舞文弄法,刻章偽書,不避刀鋸之誅者,沒於賂遺也?!?br />唐 吳兢 《貞觀政要·論君臣鑒戒》:“刀筆之吏,順旨承風(fēng),舞文弄法,曲成其罪?!?br />元 孟漢卿 《魔合羅》第三折:“我想這為吏的扭曲作直,舞文弄法,只這一管筆上,送了多少人也呵?!?br />清 張際亮 《答黃樹齋鴻臚書》:“今之外吏……舞文玩法以欺朝廷之耳目,雖痛哭流涕言之,不能盡其情狀?!?br />魯迅 《墳·從胡須說到牙齒》:“假使真只胡涂,倒還不失為胡涂人,但他是知道舞文玩法的?!?br />亦省作“舞文”。 《舊唐書·代宗紀(jì)》:“苛吏舞文,寃人致辟。”
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一:“奸胥舞文,酷吏鍛罪。”
⒈ 玩弄文字游戲,擾亂法紀(jì)條文。也作「弄法舞文」。
引《史記·卷一二九·貨殖傳》:「吏士舞文弄法,刻章偽書?!?br />《北齊書·卷六·孝昭帝紀(jì)》:「又以廷尉、中臣,執(zhí)法所在,繩違按罪,不得舞文弄法?!?/span>